| 2007《唱响达州》参赛公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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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2007.dzxw.net 2007唱响达州 (2007-05-16 09:4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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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2007唱响达州大型电视活动的正常进行,维护大赛活动的严肃性、公证性和权威性,提高获奖者的声誉,大赛组委会特制定如下公约,并要求所有参赛者必须严格遵守。
1、参赛要求:
①参赛者应服从组委会在活动比赛期间的活动安排,接受组委会的培训指导; ②参赛者应服从大赛的评判结果,若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组委会的法律顾问提出质疑; ③活动期间由组委会统一安排所有参赛者的全部活动,未经组委会同意,参赛者不得私自签定合同或参加经营性活动; ④参赛期间参赛者不得与非组委会指定的任何公司签订经纪或业务合同,原已签订的,必须报组委会备案; ⑤2007唱响达州大型电视活动的获奖选手,经纪权归大赛组委会享有一年,由大赛组委会指定的经纪公司推广,具体细则由组委会制定; ⑥总决赛冠军选手有义务为组委会主办成员单位形象代言一年,并在赛后半年内义务出席安排的活动3次; ⑦活动期间参赛者应爱护公物和现场设备,如因其个人行为导致上述物品的损坏,由参赛者承担全部责任。
2、违反参赛公约的处罚:
① 参赛者如违反上述规定,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停止其参赛所享有的一切待遇; ② 参赛者如违反上述规定并对他人造成经济损失及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③参赛者如对组委会的处罚不服,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向组委会法律顾问提出书面异议,由组委会最终裁决。
2007 DZTV唱响达州大型电视活动组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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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达州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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